本文作者:author

食品安全监管再升级?这次能动真格?

食品安全监管再升级?这次能动真格?摘要: 《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一纸空文还是动真格?这份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我个人觉得,读完之后的第...

《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一纸空文还是动真格?

这份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我个人觉得,读完之后的第一感觉是:似曾相识。每隔一段时间,食品安全问题就甚嚣尘上,然后相关部门就会推出类似的“重拳出击”、“严厉整治”的文件。但结果呢?老百姓该担心的还是得担心,该踩的坑一个也少不了。这次的《意见》,真的能带来什么改变吗?我深表怀疑。

长效制度?具体举措?别逗了,换汤不换药!

柳军副主任在新闻发布会上滔滔不绝地介绍了《意见》提出的各种“长效制度”和“具体举措”,什么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电子联单管理制度、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制度……听起来很唬人,但仔细想想,这些不都是过去提过的吗?只不过换了个说法,加了点新名词而已。本质上,还是在既有的框架内修修补补,根本没有触及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本原因。我敢打赌,过不了多久,这些“新制度”就会沦为摆设,形同虚设。

协同?谁跟谁协同?部门之间踢皮球!

《意见》里强调“部门协同”,完善信息共享、通报协查、联动处置等机制。呵呵,这话说得轻巧!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最大的问题就是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互相推诿。出了事,谁也不愿意承担责任,都想把锅甩给别人。信息共享?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涉及到各自的利益,谁会真心实意地跟你共享?通报协查?估计也就是走个形式,真正需要协同的时候,早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这种“协同”,最终只会沦为部门之间互相扯皮的工具。

主体全覆盖?监管黑洞依然存在!

《意见》声称要实现主体全覆盖,把贮存、配送等环节的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这听起来很美好,但现实是残酷的。中国的食品产业链条太长,环节太多,监管力量根本无法覆盖到每一个角落。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小作坊、小摊贩遍地开花,监管难度极大。即使是城市里的网络订餐,也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盲区。外卖小哥送餐过程中,食品是否被污染?商家后厨是否卫生?这些问题,又有谁能真正监管到位?所谓的主体全覆盖,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重点治理?治标不治本!

《意见》聚焦民生关切的热点问题,比如校园食品安全、网络订餐配送等。这些问题确实很突出,但仅仅关注这些“重点领域”,就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吗?当然不能!食品安全问题是系统性的,涉及到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如果只关注“重点领域”,而不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违法成本低廉、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那么即使“重点领域”的问题暂时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层出不穷。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根本无法根治食品安全顽疾。

食用农产品监管:承诺达标合格证?自欺欺人!

农业农村部这次也出来表决心了,说要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还重点提到了什么“承诺达标合格证”。我只想说,这种做法简直是自欺欺人!中国的农业生产现状是什么样的?散户经营为主,规模化、标准化程度极低。让这些小农户去搞什么“承诺达标合格证”,简直就是强人所难。

分类监管?优待“安全绿色优质”?谁来保证?

农业农村部说要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对“安全绿色优质”的种植养殖方式给予优待。我就想问一句,谁来评判什么是“安全绿色优质”?靠那些所谓的“认证机构”吗?中国的认证行业早就被搞臭了,花钱就能买证,根本没有任何公信力。到时候,肯定又会滋生大量的腐败和寻租空间,真正认真搞生产的农民反而会被排挤在外。这种“分类监管”,只会让那些投机取巧的人钻空子。

承诺达标合格证:小农户能玩得转?

“承诺达标合格证”这个东西,听起来很美妙,但实际操作起来,简直就是一场灾难。让那些文化水平不高、信息闭塞的小农户去理解复杂的农药残留标准、重金属含量要求,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就算他们勉强学会了,又怎么保证他们能够严格执行?而且,即使他们真的承诺了,又有什么约束力?出了问题,他们根本无力承担责任。这种“承诺达标合格证”,最终只会沦为一张废纸。

抽检合格率偏低品种?“一品一策”?雷声大雨点小!

对于抽检合格率偏低的品种,农业农村部说要搞“一品一策”攻坚治理方案。这种说法,我听了太多次了。每次出了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都会信誓旦旦地说要“严打严管、重典治乱”。但结果呢?风声一过,一切照旧。那些违法使用禁用药物、超标使用农药的农户,依然逍遥法外。就算抓住了几个,也只是罚款了事,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这种“一品一策”,最终只会沦为一场形式主义的表演。

食品运输协同监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交通运输部也来凑热闹了,说要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说实话,食品运输环节的安全问题确实不容忽视,但交通运输部提出的这些措施,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货车技术升级?远水解不了近渴!

交通运输部说要持续提高货车技术水平,加快发展智能化、厢式化、清洁化的货运车辆。这当然是好事,但问题是,这需要时间和资金,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而且,即使货车技术升级了,就能保证食品运输安全吗?当然不能!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温度控制、防潮防污染等措施。如果这些措施不到位,即使是再先进的货车,也无法保证食品的安全。

运输准运制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交通运输部还说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行运输准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这种制度,听起来很美好,但实际操作起来,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首先,如何确定“重点品种目录”?谁来确定?确定标准是什么?这些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争议和腐败。其次,即使确定了目录,又如何保证运输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准运制度?会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思考。

电子联单管理?形式主义!

交通运输部还说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在我看来,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电子联单,说白了就是把纸质单据搬到了网上,方便了信息查询。但这并不能解决食品运输安全问题。如果运输企业不认真填写联单,或者在运输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操作,即使有了电子联单,也无济于事。而且,电子联单还存在着信息泄露的风险,可能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海关总署也出来表态,说要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每次看到这种“联防联控”的说法,我就觉得有点讽刺。为什么总是等到出了问题才想到要“联防联控”?难道之前都在干什么?而且,进口食品的安全问题,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现在才想起来要加强监管,是不是有点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常态化合作机制?纸上谈兵!

海关总署说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实现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多部门联动。这种“常态化合作机制”,听起来很不错,但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中国的部门协作,最大的问题就是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如果各个部门只是敷衍了事,互相推诿,那么即使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也无法真正发挥作用。这种“合作”,最终只会沦为纸上谈兵。

重点领域监管合作?漏洞百出!

海关总署说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进口食品贮存环节安全责任和要求,强化监督管理;配合商务部门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风险防控。这些措施,看似很全面,但实际上却漏洞百出。首先,进口食品的贮存环节,涉及到多个部门,责任划分不清,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其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范围如何界定?清单之外的商品,是否就安全了?这些问题,都需要仔细考虑。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谁来监督?

海关总署说要加大对进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企业保障进口食品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的惩戒力度。这种说法,我完全不相信。中国的企业,最擅长的就是钻空子,逃避监管。如果监管力度不够,惩罚力度不足,他们根本不会把食品安全放在心上。而且,即使企业承诺了,又有什么用?谁来监督他们是否真的履行了承诺?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所谓的“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只会沦为一句空话。

监管技术合作?画饼充饥!

海关总署说要积极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在智慧化监管、检验检测、人才能力建设、国际交流以及信息宣传等领域合作,全方面提升进口食品安全共治能力和水平。这些“监管技术合作”,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实际上却远水解不了近渴。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最缺的不是技术,而是监管力度和监管决心。如果监管部门不真正行动起来,即使有了再先进的技术,也无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种“技术合作”,在我看来,就是画饼充饥。

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运动式执法,治标不治本!

公安部也出来表决心了,说要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每次看到这种“严打”的说法,我就感到一阵反感。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总是喜欢搞运动式执法,一阵风刮过,抓几个人,罚点钱,然后就万事大吉了。这种做法,根本无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只会让不法分子更加狡猾,更加隐蔽。

专项打击?风声一过,涛声依旧!

公安部说要始终坚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开展“昆仑”专项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精准打击、深度打击、规模打击、联动打击。这种“专项打击”,听起来很给力,但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中国的食品安全犯罪,往往是团伙作案,涉及多个环节,盘根错节。如果只是抓几个小喽啰,根本无法铲除犯罪根源。而且,每次“专项打击”过后,都会出现反弹,不法分子会转移阵地,变换手法,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种“专项打击”,最终只会沦为一场闹剧。

衔接合力?各自为政!

公安部说要进一步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打”联动。这种“衔接合力”,听起来很美好,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中国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长期以来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往往只注重罚款,不注重刑事追究,导致很多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即使行政执法部门想要移送案件,司法部门也往往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受理。这种“衔接合力”,最终只会沦为一句空话。

源头治理?口号震天响,落实没踪影!

公安部说要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注重深挖案件背后反映出的食品造假“潜规则”及风险隐患,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全链条闭环监管。这种“源头治理”,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实际上却难以实现。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根源在于利益驱动,在于道德沦丧。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即使建立了再完善的监管体系,也无法杜绝食品安全犯罪。而且,中国的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根本无力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管。这种“源头治理”,最终只会沦为一个美好的愿景。

提升能力水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公安部说要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做专做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力量,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这种“提升能力水平”,听起来很不错,但实际上却面临着很多挑战。中国的食品安全犯罪侦查力量,长期以来处于弱势地位,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食品安全犯罪往往涉及复杂的专业知识,需要侦查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如果缺乏专业的培训和支持,即使有了再先进的警务运行模式,也无法有效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这种“提升能力水平”,最终只会沦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最严谨的标准”体系:标准有了,执行呢?

国家卫生健康委这次也强调要构建“最严谨的标准”体系,从食品的种植养殖到消费,各个环节都要有标准可依。听起来很厉害,但我要泼一盆冷水:中国从来不缺标准,缺的是执行!再严谨的标准,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也只是一纸空文。

标准一堆,有用吗?

国家卫生健康委洋洋洒洒地列举了一堆标准,什么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量、操作卫生规范、产品类标准……听起来很专业,但老百姓真的关心这些吗?老百姓关心的是:我买的食品是否安全?吃了会不会生病?而这些问题,仅仅靠标准是解决不了的。关键在于,这些标准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监管部门是否能够严格执法?企业是否能够自觉遵守?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即使有了再多的标准,也毫无意义。而且,中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往往更新滞后,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一些不法企业,正是利用这些漏洞,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所以,仅仅强调标准的严谨性,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标准的更新和完善,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64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