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uthor

中国人寿再曝销售误导!谁在收割老百姓的钱袋子?

中国人寿再曝销售误导!谁在收割老百姓的钱袋子?摘要: 中国人寿“忽悠式”保险再现:谁来守护消费者的钱袋子?最近贵州日报旗下天眼新闻报道的这起保险纠纷,再次将“销售误导”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推到了聚光灯下。消费者兴冲冲地想为未来买一份...
中国人寿再曝销售误导!谁在收割老百姓的钱袋子?

中国人寿“忽悠式”保险再现:谁来守护消费者的钱袋子?

最近贵州日报旗下天眼新闻报道的这起保险纠纷,再次将“销售误导”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推到了聚光灯下。消费者兴冲冲地想为未来买一份保障,结果却掉入了精心设计的“坑”里。中国人寿作为行业内的“老大哥”,本应以诚信立身,却屡屡爆出类似事件,不禁让人质疑:这究竟是个别代理人的道德问题,还是公司整体的价值观出了偏差?面对层出不穷的保险陷阱,谁来真正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避免他们成为被收割的“韭菜”?这不仅仅是黄女士一家的困境,更是整个保险行业必须直面的拷问。

桐梓黄女士的遭遇:被“承诺”绑架的保单

口头承诺的美好与冰冷的现实

2019年,遵义市桐梓县的黄女士夫妇,满怀信任地走进了中国人寿桐梓支公司的办公室,希望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添一份保障。谁曾想,这一步却踏入了“甜蜜陷阱”。一位已经离职的保险业务员,热情地向他们推销“国寿福终身寿险及重大疾病保险(臻享版)”。而打动黄女士夫妇的关键,是业务员口头承诺的“60岁全额退还本金,保险依然有效”的美好前景。基于这份承诺,他们毫不犹豫地签下了保单,并按期缴纳了6期保费,总计87026.88元。然而,这份美好的“承诺”却在2025年1月16日被无情击碎。一通回访电话告知他们,当初的承诺根本无法兑现:60岁无法全额退保,只有等到84岁才能退还本金,而且退保后保险立即失效。这无疑给了黄女士夫妇当头一棒,当初的美好愿景瞬间化为泡影。当初有多信任,现在就有多失望,这种落差感,恐怕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双录”缺失:谁给了销售误导的可乘之机?

更令人气愤的是,黄女士回忆,在整个推销过程中,销售人员涉嫌故意规避监管部门关于“双录”的规定,没有进行任何录音录像。这无疑给日后的维权之路设置了重重障碍。在没有录音录像的情况下,消费者很难举证销售人员存在误导行为。监管部门三令五申强调“双录”的重要性,目的就是为了规范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总有一些保险销售人员铤而走险,无视规定,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没有“双录”,就像战场上士兵没有了盔甲,消费者在面对保险销售人员的“糖衣炮弹”时,显得格外脆弱。

国寿回应的“太极”:调查何时结束?真相何时到来?

避重就轻的回应,难掩内控顽疾

面对黄女士的质疑和媒体的追问,国寿桐梓支公司总经理周齐垒的回应显得格外“官方”:案件已经移交给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相关部门处理。一句“移交”,似乎就想把责任撇清。然而,这种看似“积极”的回应,背后隐藏的却是处理流程的冗长和效率的低下。一句“等调查结束,才会接受媒体采访并作出回应”,更是让人感到遥遥无期。调查需要多久?真相何时才能浮出水面?消费者需要等待多久才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答复?这种“太极式”的回应,不仅无法平息消费者的不满,反而会加剧他们对保险公司的不信任感。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看似个案的纠纷,背后反映的却是中国人寿长期存在的内控问题。如果内控机制健全有效,又怎会出现销售人员随意承诺、规避“双录”等违规行为?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处理方式,恐怕难以根治“销售误导”的顽疾。

中国人寿的“老毛病”:代理人、双录、投诉,一个都不能少?

代理人管理:是失序,还是纵容?

代理人队伍的管理问题,几乎成了中国人寿的“月经贴”,时不时就要被拉出来“鞭尸”。21世纪经济报道的数据显示,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开出的罚单中,平安人寿和中国人寿就占了大头,其中不少都是因为销售人员违规展业。这说明什么?说明代理人队伍的管理存在漏洞,甚至是纵容。一些代理人为了追求业绩,不惜截留保费、虚构保单,甚至触犯法律。虽然这次涉事的销售人员已经离职,但谁能保证离职前他没有犯过类似的错误?公司对代理人的培训、监督机制如果真的有效,又怎会屡屡出现这种低级错误?是监管不到位,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恐怕需要中国人寿好好反思。

“双录”制度:是摆设,还是遮羞布?

“双录”制度的推行,本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一层保护,防止销售人员忽悠。但现实却是,这项制度在一些保险公司那里,成了一种“摆设”,甚至是掩盖违规行为的“遮羞布”。明明监管部门要求对销售关键环节录音录像,并保存5-10年,但总有一些销售人员想方设法规避。黄女士的遭遇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没有“双录”,消费者在维权时,就像赤手空拳对抗全副武装的敌人,胜算渺茫。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让监管部门的努力付诸东流。难道仅仅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吗?恐怕公司也难辞其咎,默许、纵容,甚至鼓励,才是“双录”制度形同虚设的根本原因。

投诉处理:是解决问题,还是拖延战术?

消费者遇到问题,向保险公司投诉,本应是寻求帮助、解决纠纷的正当途径。但很多时候,消费者的投诉却石沉大海,或者被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黄女士的案件被转交到省级分公司处理,看似重视,实则效率低下。这种层层上报、层层审批的流程,往往耗费大量时间,让消费者苦不堪言。更让人气愤的是,一些保险公司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往往会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甚至包庇基层违规行为。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只会让消费者更加失望,对保险行业失去信心。难道保险公司真的害怕真相吗?还是觉得拖延时间,就能让消费者知难而退?

保险业的“阿喀琉斯之踵”:信任危机如何化解?

强化“双录”:堵住欺诈的源头

想要重塑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任,首先要做的就是堵住“销售误导”这个漏洞。而强化“双录”的执行与质检,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监管部门不能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必须加大对“双录”流程的抽查力度,一旦发现有机构弄虚作假,比如没有执行“双录”,或者剪辑录音录像,就必须严惩不贷,实施顶格处罚。只有让违规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此外,还可以借鉴银行远程“双录”的经验,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灵活监管模式,让“双录”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提升消费者认知:擦亮眼睛,拒绝忽悠

当然,仅仅依靠监管还不够,消费者自身也需要提升风险意识,学会保护自己。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重视“犹豫期”,认真阅读条款,千万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天上不会掉馅饼,保险产品也不是万能的。行业协会不妨联合媒体,推出保险常识普及项目,通过案例分析、风险提示等方式,减少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能够更加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有消费者自己擦亮眼睛,才能更好地拒绝“忽悠”,避免掉入保险陷阱。

建立黑名单:让无良代理人无处遁形

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无良代理人,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应该推动建立全国性保险代理人信用档案,将他们的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对他们实施行业禁入。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就永远不能再从事保险销售工作。同时,要落实“一案双查”,既要处罚直接责任人,也要追究上级管理责任。如果上级管理人员对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参与其中,就必须严惩不贷。只有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

黄女士的遭遇:冰山一角下的行业乱象

“保险姓保”:口号还是行动?

黄女士的维权困境,并非个例,而是保险行业长期粗放发展时代遗留问题的一个缩影。在“跑马圈地”的时代,一些保险公司为了追求规模,不惜牺牲服务质量,放任销售误导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当“销售误导”这种情况一直无法根除,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心就会持续受损,而这个代价最终将由整个行业来承担。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是风险转移,而不是高收益的投资产品。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回归“保险姓保”的初心,一味地追求短期利益,最终只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走向衰败。

只有真正将合规意识融入企业的基因里,用透明化的销售和刚性的制度约束取代短期追求业绩的冲动,才能真正实现“保险姓保”的初心。否则,再多的宣传,再华丽的辞藻,都无法掩盖其内在的空虚和虚伪。保险行业需要一场深刻的变革,从观念到行动,从上到下,都需要彻底反思和改变。 这不仅仅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生存发展,更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80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